
各公司:
202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环节审核
1. 审核对象:拟于2026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含留学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通过培养环节审核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二、学位论文评审
1.校抽查评审学位论文
(1)抽查组织:校抽查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学位办组织、邀请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公司教务秘书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通过电脑自动抽取产生。名单将于2025年12月19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抽查学位论文材料。
(2)抽查方式:分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对象参见《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抽查评审和抽查答辩实施办法》(校研字〔2024〕64号)。
2.公司评审学位论文:校抽查评审以外的学位论文由公司组织评审。各公司对本公司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填写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申请审核。
3.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送审申请及材料报送,则需要于2026年1月15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且至少延期到2026年4月以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4.学位论文评审在2026年1月16日至2月28日之间进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公司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3月5日上午12:00前各公司报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百分之十的员工名单(具体排名办法由公司确定),具体答辩安排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各公司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经理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公司答辩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本公司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在2026年3月6日-17日之间进行。
四、公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及材料报送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在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在2026年3月18日-23日之间完成。
3.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12:00前完成授予学位相关材料报送。
五、其他
1.公司产品环节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环节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请各公司严格把关。
2.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各公司组织专家对本公司全部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规范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论文答辩。
3.若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未满足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的要求,但符合答辩申请规定,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但公司学位评定分委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满足创新成果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但从其答辩通过之日起不应超过两年,且须在公司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
请各公司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11.24
附件: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
培养环节审核 | 论文送审前 | 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 | |
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 论文送审前 | 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 | 2月28日前 | 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 |
学位论文答辩 | 报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百分之十员工名单 | 3月5日上午12:00前 | 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 组织答辩 | 3月6日-17日 | 公司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 |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3月18日前 | 研究生、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3月18日-23日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
授予学位相关材料报送 | 3月24日上午12:00前 | 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
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授予数据填报”栏目,补充、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提交后公司进行审核 | 3月25日前 | 研究生、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学位论文存档 | 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至公司,一本由公司留存,另两本由公司统一移交至图书馆和档案馆,同时向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 离校前 | 研究生、公司研究生教务秘书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4月2日左右 | 学位办 | |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 | 4月2日左右 | 研究生院 | |
